

請問老師,公司2020年12月的工資未計提,但是已經申報個稅系統,到了21年一月發放工資,進行了當月計提當月發放,這樣導致我公司個稅申報累計工資和本年度應發工資不平,這種情況怎么處理?
答: 你好! 在21年把那筆計提工資的分錄沖紅,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0的損益,不影響21的損益。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老師,個稅申報,4月報的那個數據是4月實際發放工資的數據還是3月實際發放工資的數據
答: 你好,4月報的那個數據,是3月份應付工資對應的個人所得稅?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離職一年后,原公司還在給我發放工資,但是一分錢沒收到!給我申報個稅,可以要求賠償嗎?
答: 同學您好, 您能詳細說一下嗎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