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自產的產品出庫用于研發部門研發產品,是否屬于視同銷售?

高超
于2022-01-13 14:11 發布 ??6066次瀏覽
- 送心意
英英子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2-01-13 14:13
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視同銷售貨物。
企業日常產品研發時領用的原材料及自產的產品,若該企業研發項目是用于企業銷售自產產品的研發,則研發領用原材料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該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需要進項稅額轉出,同時領用的自產產品不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不需做視同銷售;
若企業是受托研發項目收取對方技術服務費,或企業該項目研發的目的是用于技術轉讓,則研發領用原材料及自產的產品屬于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該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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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視同銷售貨物。
企業日常產品研發時領用的原材料及自產的產品,若該企業研發項目是用于企業銷售自產產品的研發,則研發領用原材料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該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需要進項稅額轉出,同時領用的自產產品不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不需做視同銷售;
若企業是受托研發項目收取對方技術服務費,或企業該項目研發的目的是用于技術轉讓,則研發領用原材料及自產的產品屬于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該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022-01-13 14:13:20
如果是送給客戶了,按視同銷售處理
2019-03-04 14:41:50
好。不需要視同銷售。
2022-06-14 13:47:46
您好,(1)領用材料等:
借:研發支出,
貸:原材料等。
(2)銷售研發產品: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研發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二、直接投入費用:
(二)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后年度繼續沖減。
2023-03-21 09:55:57
不是視同銷售。不是的。
2022-06-14 14: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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