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是2022年1月份申報2021年11月工人取得的工資,12月發放,屬于跨?申報。2月份稅款所屬期會變成1月,但是我填的還是12月取得的工資,那個稅匯算清繳時,12月的工資屬于2022年的了是嗎
答: 同學,你好,1月申報12月的工資,所屬期還是12月的話,那匯算清繳的時候還是算2021年的。但是如果您1月所屬期申報12月的工資,那就要算到2022年
去大廳辦理匯算清繳退稅(大于100萬),要提供稅款所屬期申報表,是指2018年1-12月的報表嗎,
答: 你好,是1-12月份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請問企業17年虧損30萬,23年稅款所屬期還沒彌補完,是不是23年匯算清繳的時候,這個剩余虧損就不能再彌補啦?
答: 是的,一般來說,如果企業在某個納稅年度的虧損額未能在未來5年內用稅前利潤彌補完,那么該虧損額就不能再在以后年度中繼續彌補。這是中國稅法中的一項規定。因此,如果企業在2017年產生了30萬的虧損,且在2023年稅款所屬期仍未彌補完,那么在2023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剩余的虧損部分將不能再進行稅前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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