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公司收入確認時間,合同有約定付款時間,也必須以完工進度確認收入嗎?
答: 你好,是的,以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甲建筑公司與其客戶簽訂一項總金額為580萬元的固定造價合同,該合同不可撤銷。在第三年底,履約進度為50%,已確認收入為162.4萬元,預計合同總成本600萬元。請問第三年末,應確認的合同預計損失為()萬元。
答: 第三年末,應確認的合同預計損失為600-580=20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建筑公司收入江蘇建筑公司收入確認時間相關文件。
答: 1、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和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合同未明確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款項憑據的當天。上述預收工程價款是指工程項目尚未開工時收到的款項。對預收工程價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工程開工后,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按月確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3、納稅人自建建筑物,其建筑業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銷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4、納稅人自建建筑物對外贈與,其建筑業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該建筑物產權轉移的當天。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