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滿一年不是算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了嗎,怎么還要賠償的
答: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次日至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
我覺得,既然簽無固定合同了,說明之前簽過固定期限合同是有試用期的,所以在簽無固定合同的時候就不能再簽了
答: 同學也要簽合同,只不過是無固定期限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問一個問題哈,比如2021年10月22日簽訂的合同,日期期限三個月,到期日是哪一天?
答: 2021年10月22日簽訂的合同,日期期限三個月,到期日是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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