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票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是可以授權補記的,理論上A出票,B是收款人,理論上是A授權B補記金額和收款。但是B沒寫,就背書給了C。理論上不行。但現實中,如果C寫上了,(前提是寫的合理的,就是B要寫的內容,由C寫了,)C再拿去背書,誰知道是B寫的,還是C寫的呢!那不是還是可以有效的嗎?
答: 同學你好,是的,還是有效的。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這句話結合第一題來說,是不是當A把支票轉給B時未記載確定的金額,這張支票有效。但假設B轉給C時沒補記金額,那么這張支票就無效。那句話表達的是這個意思嗎
答: 你好,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確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用現金支票取備用金,收款人寫單位名稱還是個人的名字
答: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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