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大學生高某,16周歲,靠餐廳打工作貼補部分生活費。 2.楊某,16周歲,系某省體操隊員現役運動員,每月固定工資是主要生活來源。 (為何1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卻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伍永紅
于2022-03-09 22:06 發布 ??972次瀏覽
- 送心意
悠然老師01
職稱: 高級會計師,稅務師,資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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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你好,1是因為大學生不能自己養活自己,所以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6周歲,自己掙錢養活自己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022-03-09 22:07:27
根據《民法典》規定,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條件是:年滿 16 周歲不滿 18 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分析選項如下:
A 選項:18 周歲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需 “視為”),但其收入來源為父母給予,不符合 “視為” 的前提。
B 選項:17 周歲,收入來源為父母房產租金(非自己勞動收入),不滿足條件。
C 選項:15 周歲未滿 16 周歲,即使有勞動收入,仍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D 選項:16 周歲,以送外賣的勞動報酬為主要生活來源,完全符合 “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的條件。
答案:D
2025-05-27 15:39:39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
2018-04-03 11:57:45
你好,對于學校來說,可以以當其他業務收入
2023-04-24 16:28:59
財務會計借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 貸銀行存款
預算 姐事業支出 貸資金結存,金額都是20萬
2023-05-24 12: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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