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酒的包裝物押金不用計入消費稅計稅基礎吧
答: 您好!?消費稅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以及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稅基礎
計算銷售酒類(除啤酒,黃酒外)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中包裝物押金,計算增值稅,是應該分押金和就得銷售額,如果到期未退回,這時押金蔡計算增值稅吧?計算消費稅時,應該是不管有沒有到期,全都計入消費稅的計稅基礎里面吧?
答: 你好,你說的非常正確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請問消費稅的計稅基礎是怎樣的,謝謝!
答: 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和從價從量復合計征三種方法。 其中從價計征的計稅基礎為銷售額,就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額 從量計征的計稅基礎為銷售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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