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責任公司一定存在的組織機構是股東會,其他的機構如果規模較小,可以不設立,只設一名執行董事或監事即可,是否對?
答: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里2.股東會的形式,其中臨時會議召開的要求,結合例題來說,代表1/10以上的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例題丙的表決權是多少15/10么?召開臨時會議,“董事1/3以上”也是必須么?這例題并提到董事。
答: 學員你好,臨時會議召開的要求,結合例題來說,代表1/10以上的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滿足其中一個即可,15%高于10%,符合條件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出資的嗎?還是凡是出資人都叫股東?董事成員是怎么組成的?監事是股東和職工代表組成的嗎?
答: 股東必須認繳、出資,并承擔出資范圍內經濟責任。出資人都是股東,需要在工商部門做登記。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規定,最長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的監事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監事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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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嚓茶 追問
2022-03-11 22:49
悠然老師01 解答
2022-03-11 22:49
香蕉嚓茶 追問
2022-03-12 07:57
悠然老師01 解答
2022-03-12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