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們是自產自銷零售茶葉企業,我們收入是根據把貨交給客人了就確認收入,審計要我們提供,說明收入會計確認方法說明,收入確認依據,這個要怎么弄

婷婷
于2022-03-17 19:44 發布 ??512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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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劍法盾
職稱: 法律職業資格(律師),注冊稅務師資格(稅務師),會計師-稅務會計,會計領軍人才,法院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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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依據,提供一份跟客戶的合同就可以了,在合同里面體現你說的收入確認方法的內容
2022-03-17 17:29:58
您好,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的確認方法確認。
2022-03-17 19:46:58
稅法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
(一)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在上述八種情況的視同銷售下,有兩種不需要確認收入:
(四)一般指的是用于不動產的建造,屬于自產自用性質,不確認收入;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需要按規定計算銷項稅額,按成本結轉: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賬面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庫存商品的公允價值×13%)
(八)對外捐贈,沒有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不確認收入;視同銷售并計算增值稅: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賬面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庫存商品的公允價值×13%)
其他情況確認收入。
2019-10-12 17:33:15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營改增后本條款自動廢止);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你好同學上述不需要確認收入
2022-03-03 19:22:45
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2023-08-22 20: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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