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用市場價格120呢

學堂用戶234f4tttt
于2022-03-23 03:32 發布 ??912次瀏覽
- 送心意
悠然老師01
職稱: 高級會計師,稅務師,資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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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你好,你的問題不完整,老師沒辦法判斷能不能幫你解決
2022-03-23 06:46:02
市場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區別有:
1、資產使用的假設不同。市場價值假定資產處于最佳使用狀態;公允價值假定資產處于交易時的特定時點狀態。
2、資產的營銷期不同。市場價值要求資產要有充分的市場營銷期;公允價值不能滿足市場價值所要求的進行正常清理的充分時間。
3、交易市場的假定不同。市場價值假定在一個公開和競爭性市場上;公允價值并無嚴格的要求,只需雙方認可。
4、采用評估的方法不同。市場價值采用市場比較法或者歷史成本重置法,無法確定就按核定利潤率計算;公允價值采用市場比較法和收益現值法,也能用重置成本法。
5、交易中計量不同。市場價值同樣的資產只能產生一個的“市場價值”,同樣的資產會產生不同的“公允價值”。
2023-11-10 17:10:54
您好!具體題目是什么呢?
2022-04-20 13:28:42
你好,因為股票價格是在不斷變化的
2022-03-18 00:02:56
你好!對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規定的明顯不合理的低價或者高價,人民法院應當以交易當地一般經營者的判斷,并參考交易當時交易地的物價部門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結合其他相關因素綜合考慮予以認定。
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對轉讓價格高于當地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高價。當事人對于其所主張的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承擔舉證責任。
? ? ??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在判別交易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稅法規定的“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中,現行的法律并未對此進行詳細的判別,依舊需要專業辦稅人員的經驗進行判斷。
? ? ? 綜上,稅法關注的是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價格不公允行為,對于價格高,則更傾向于查實是否存在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的問題。
2021-11-28 02: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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