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取得兩處以上的經營所得,其個稅平時分別申報及預繳稅款,年度合并匯算清繳。————就以上知識點進行提問如下:老師,和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取得兩處以上的經營所得,其經營所得的虧損是可以相互彌補的,是嗎?(問題來源:稅二 62頁,橙色字體部分)
答: 你好!是的,匯算清繳時是累加在一起的, 其經營所得的虧損是可以相互彌補的
請問老師,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年底合伙公司分紅繳納個稅之后還需要參與個稅匯算清繳嗎?
答: 不需要參與匯算清繳 因為個稅匯算清繳針對的是綜合所得 股息紅利不在綜合所得里面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請問合伙企業合伙人按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的個稅,匯算清繳時是按經營所得補繳稅費還是按個稅的匯算清繳呢?
答: 你好 ;? ? ? 合伙人有工資的 那么先報工資薪金個稅 到時次年匯算綜合所得 ;? ? ? ? ? 同時次年還得匯算個人經營所得稅的; 分別來匯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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