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年度稅金及附加多計提了,如果調整應交稅費,那么調整完城建稅就是負數了,這個怎么辦。小規模,只開普票,除此之外沒交過附加
答: 按照會計更正的原則,原來少了就補計,多了就沖減,科目錯了,就先做正確的科目,再從相反的方向沖減錯誤那個科目。
小規模增值稅減免了100元,按照100元計提附加稅計提附加稅:借:稅金及附加-0.03%印花稅 0.03 稅金及附加-5%城市維護建設稅 5 稅金及附加-3%教育費附加 3 稅金及附加-2%地方教育附加 2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0.03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5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3 應交稅費——交地方教育費附加2 最后減免的稅收,都計入營業外收入會計分錄嗎
答: 減免的增值稅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如果不交增值稅那么不涉及附加,附加不用計提和繳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小規模季度不超過30萬免增值稅,城建稅及附加都免嗎?還是城建稅不免,免附加稅?
答: 財稅[2016]12號銷售額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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