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上月給對方開具發票,本月款才打過來,增值稅是按開具發票的時間繳納還是收到款的時間繳納?
答: 您好,按照開票時間。財稅(2016)36號文明確規定,如果先開票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
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上月給對方開具發票,本月款才打過來,增值稅是按開具發票的時間繳納還是收到款的時間繳納?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增值稅應當按照收到款的時間來繳納。例如,某公司上月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并開具發票,本月才收到對方的款項,由于租金已經發生,某公司需要在收到款項之日起十五日內報送增值稅申報表,增值稅應按照收到款項的時間來繳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司在大連,簽訂了丹東市的裝修工程,合同金額200萬。需要在丹東預繳2%增值稅,在大連開發票并繳納其余增值稅。?2%是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二,還是?另發票是大連公司直接開?預繳和開票是不是沒關系
答: 是的。是應納增值稅額的2%。預交后直接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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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milyxin030701 追問
2022-04-06 11:15
稅劍法盾 解答
2022-04-06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