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同學們,我們單位2019年購買一批設備,600萬,合同約定3年付清,我方付款150萬元,(我單位是政府單位,無資金收入,只能財政撥款)后期我們沒有錢了,后面2期款都未付,問題1、資產方面,我們收到資產了,至今未入資產,我單位想入資產,問題2、因為當時簽訂的合同,合同里約定資產服務期為3年,不滿服務期,購買方不能入資產 現在這種情況,我想問的是,我們能不能入資產 入資產違背了合同約定可以不?

k1
于2022-04-07 11:03 發布 ??473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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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2022-04-07 12:29:43
是否必須將該事項入“無形資產”:
該智能接送系統雖然最初是以分期付款和支付維護費的方式入賬,但合同約定3年到期系統歸幼兒園所有,這表明該系統最終將成為單位的固定資產。
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當資產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應確認為無形資產:一是單位擁有或控制該資產并能夠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二是該資產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對于您單位的智能接送系統,由于最終所有權歸屬于單位,且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總價5.1萬),因此應將其確認為無形資產。
審計認為將資產費用化的觀點,可能是基于目前單位的會計處理。但從長期和合規性的角度來看,將智能接送系統確認為無形資產更為恰當。
若入無形資產,賬務處理如下:
首先,在2022年首次購買時,應將系統總價5.1萬中的分期付款部分(1.4萬元)和初始的維護費(3千元)計入無形資產的初始成本。假設其他費用(如安裝費、運輸費等)忽略不計,則初始入賬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 17000元(1.4萬+0.3萬)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17000元
對于后續每年的分期付款和系統維護費,應繼續增加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并相應減少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例如,在2023年續簽合同時:
借:無形資產 17000元(1.4萬+0.3萬)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17000元
無形資產的攤銷問題。由于無形資產沒有具體的物質形態,其價值的消耗通常是通過攤銷來實現的。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無形資產應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具體的攤銷年限和攤銷方法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會計準則來確定。假設該系統的預計使用年限為3年,則每年應攤銷的無形資產金額為:
年攤銷額 = 初始無形資產成本 / 預計使用年限 = 17000元 / 3年 ≈ 5666.67元
每年攤銷時的分錄為:
借:業務活動費用/管理費用 5666.67元
貸: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5666.67元
如果在合同期內決定不再續簽,那么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將不再增加,但攤銷仍需繼續,直到無形資產賬面價值攤銷完畢。
2024-05-27 13:06:00
您可以先要求丙方將設備投入款改成物業服務發票,由您單位進行回收,然后再向乙方開具正式的設備投入款發票,以確保您單位支付的設備投入款能夠納入固定資產。
2023-03-03 11:01:39
?你好;? ?可以做賬的 ;? 你固定資產是分期都付款完了嗎 ?? ?
2022-04-12 14:20:39
可以這樣處理,這是最簡單的方式
2022-04-28 1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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