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詢下,出納劃款,把員工工資和報銷款,一筆制單,目 問
一般混在一起支付,可以嗎? 答
老師,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企業所得稅不得扣除,題 問
題目什么都沒說,就只說是給客戶的贊助款,默認不能抵扣嗎 答
報關費用及海運費月結,合并開票,對單證有影響嗎 問
不是報關跟海運合并,而是一個月有三次出口這樣的話,對方不是分三次開票,而是月結,到第二個月合并開一張報關費發票,一張海運費發票 答
23年公司名下車已在二手車市場開具發票,但因買方 問
賬務 補往年分錄:轉固定資產清理,掛其他應收款,計提對應增值稅,損益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現在收款直接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收款 稅務 開票當期已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當年必須申報繳稅,沒報盡快更正補報繳滯納金 企業所得稅處置損益歸屬 23 年,同步更正當年匯繳,收款不再涉稅 答
我們是出口企業,一般貿易,找勞務公司,派人員到港口 問
- 貼標簽、理貨、搬運、裝卸 → 物流輔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 答


1)以自產的10噸A類白酒換入企業乙的蒸汽釀酒設備,取得企業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20萬元,增值稅3.2萬元。已知該批白酒的生產成本為1萬元/噸,不含增值稅平均銷售價格為2萬元/噸,不含增值稅最高銷售價格為2.5萬元/噸。(2)移送50噸B類白酒給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不含增值稅售價為1.5萬元/噸,門市部對外不含增值稅售價為3萬元/噸。(3)受企業丙委托加工20噸糧食白酒,雙方約定由企業丙提供原材料,成本為30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加工費8萬元、增值稅1.28萬元。甲酒廠同類產品售價為2.75萬元/噸。要求: (1)簡要說明稅務機關應核定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兩種情況。(2)計算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3)計算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4)說明業務(3)的消費稅納稅義務人和計稅依據。(5)計算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答: 1)①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②自 2015 年 6月 1 日起,納稅人將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銷售給銷售單位,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也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2)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10×2.5×20%%2B10×2000×0.5/10000=6(萬元)。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投資入股、抵償債務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計算消費稅。 (3)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3×50×20%%2B50×2000×0.5/10000=35(萬元)。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 (4)①業務(3)的消費稅納稅義務人是企業丙。符合委托加工條件的應稅消費品的加工,消費稅的納稅人是委托方。②從價部分的計稅依據=2.75×20=55(萬元)。從量部分的計稅依據為 20 噸。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5)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2.75×20×20%%2B20×2000×0.5/10000=13(萬元)。
1)以自產的10噸A類白酒換入企業乙的蒸汽釀酒設備,取得企業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20萬元,增值稅3.2萬元。已知該批白酒的生產成本為1萬元/噸,不含增值稅平均銷售價格為2萬元/噸,不含增值稅最高銷售價格為2.5萬元/噸。(2)移送50噸B類白酒給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不含增值稅售價為1.5萬元/噸,門市部對外不含增值稅售價為3萬元/噸。(3)受企業丙委托加工20噸糧食白酒,雙方約定由企業丙提供原材料,成本為30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加工費8萬元、增值稅1.28萬元。甲酒廠同類產品售價為2.75萬元/噸。要求: (1)簡要說明稅務機關應核定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兩種情況。(2)計算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3)計算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4)說明業務(3)的消費稅納稅義務人和計稅依據。(5)計算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答: 1)①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②自 2015 年 6月 1 日起,納稅人將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銷售給銷售單位,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也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2)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10×2.5×20%%2B10×2000×0.5/10000=6(萬元)。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投資入股、抵償債務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計算消費稅。 (3)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3×50×20%%2B50×2000×0.5/10000=35(萬元)。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 (4)①業務(3)的消費稅納稅義務人是企業丙。符合委托加工條件的應稅消費品的加工,消費稅的納稅人是委托方。②從價部分的計稅依據=2.75×20=55(萬元)。從量部分的計稅依據為 20 噸。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5)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2.75×20×20%%2B20×2000×0.5/10000=13(萬元)。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某糧油加工廠系増值稅一殼納稅人,該廠9月份發生的經濟業務如下:(1)從糧油供應公司購進小麥20萬公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為140O00元,增值稅稅款為12600元;該批小麥已驗收入庫2)從農民手中收購小麥10萬公斤用于加工面粉,填具的經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上注明買價為7000o元。該批小麥已運抵企業并驗收入庫(3)銷售自制的面粉18萬公斤,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中注明的銷告額為180000元;銷告掛面5萬公斤專用發票中注明的銷售額為60000元;銷售食用植物油2萬公斤,專用發票中注明的銷售額為100000元。請根據稅法去規定,計算該廠本期應納的增值稅稅額。
答: 銷項稅額=180000*0.09+60000*0.13+100000*0.09=33000 進項稅額=12600+70000*0.09=18900 應交增值稅=33000-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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