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了抵押登記,就算善意第三人已經取得了財產,也可以對抗主張沒有發生物權效力是嗎
答: 你好,是的,理解正確。
老師,您好抵押權未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權已登記,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嗎,第三人購買的是生產設備和生產產品是一樣的對抗嗎
答: 同學您好,?生產設備產品是動產登記對抗????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您好 學習經濟法的時候有個問題沒明白,假如汽車作為抵押,汽車抵押期間又賣給第三人并對汽車做了登記,賣給第三人是交付生效+登記對抗。抵押權是抵押合同簽訂就取得抵押權,抵押登記后就可以產生對抗,這個抵押登記和第三人的登記有點暈,請老師解答一下.謝謝!
答: 同學,您好,已經抵押登記的動產如果轉讓,應通知抵押權人要轉讓該車輛并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同時還要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但是,如果受讓人要代抵押人償還債務的,可以轉讓,但是如果善意取得,一般可以獲得所有權,一般情況下,已經抵押登記的動產轉讓的,受讓人應該讓所有權人提供產權證明,并查詢抵押登記情況,沒有要求的,通常不視為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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