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老師 增值稅留抵退稅現在每月都可以申請嗎 還是有限制次數,我們是一家物流公司 ,公司有很多車輛的發票,是不是需要一次性認證留抵?
答: 你好,這個增值稅留底退稅不是每個月都可以申請,這個一般都是一年有一次這種稅收紅利政策。正常情況一般是留底以后的稅款
老師:甲方是物流公司,其收入為提供運輸服務,運輸服務的稅率是9%,在提供運輸服務的同時,又提供裝卸服務,裝卸服務屬于現代服務中的物流輔助服務,稅率是6%,我想問:①甲方的這兩個行為是屬于混合銷售,是應該從主業交增值稅么?②甲方能分別開出稅率為9%的運輸服務專票和稅率為6% 的裝卸服務專票么?
答: 1不是 分開繳納的 2.合同中體現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您好,咨詢一個問題:近期我們在處理一票出口退稅,這個訂單是一個香港公司在國內的辦事處下給我司的訂單,我們出口的提單上的發貨人客戶要求要填寫香港公司的名稱,且我司業務員也是與這個公司的員工溝通并沒有直接與國外客戶和貨代還有物流公司溝通往來,物流賬單和提單都是由該公司轉交給我司。但港雜與拖車都是我司支付的,報關也是由我司出口報關的。現在稅務局那邊審核資料,提出我們的提單上的發貨人是香港這個公司的名稱,而且郵件往來也是直接與這個公司對接,并不是由我司直接與最終買家及貨代還有物流進行溝通,且收匯的匯款人是香港公司,所以我們只是這個公司的采購,這一票不屬于自營出口,不滿足出口退稅的要求。
答: 您好,不屬于自營出口,你說的這個模式跟“假借自營出口騙退稅”類似。《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外貿出口經營秩序切實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6〕2號),該文件第二條規定:凡自營或委托出口業務具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出口企業不得將該業務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二)出口企業以自營名義出口,其出口業務實質上是由本企業及其投資的企業以外的其他經營者(或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假借該出口企業名義操作完成的;(六)出口企業未實質參與出口經營活動、接受并從事由中間人介紹的其他出口業務,但仍以自營名義出口的。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