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請教關于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問題。 A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B,合同期限為10年。 B又將該土地使用權出租給C,合同期限卻是30年。C將土地用于工業生產。10年到期后,B與C不愿歸還土地給A,并且B未經A允許將土地租賃給C請問,A與B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 同學你好,a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b要承擔違約責任
老師,廠房租賃合同,我們是承租房,12月份合同到期,使用權資產金額為0,但是還欠房租沒有支付,租賃負債有余額,需要確認使用權資產嗎
答: 您好,同學,在初始租賃的時候需要確認使用權資產,租賃期限應該在一年以上吧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您好,請問下,使用權資產經營租賃,是不是在簽租賃合同的當月確認使用權資產,比如下個月才收到金租公司租金,是簽合同那個月,還是收到租金那個月啊
答: 按照你的租賃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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