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想咨詢一下,我們公司主要經做代駕業務,這些代駕師傅基本都是兼職,給他們的代駕費用都是當時就馬上支付了,可能每天公司還會給予額外的補貼,這樣的支付款,我們能不能作為工資薪金申報呢,如果說是作勞務報酬申報肯定是不行,他們也不愿意交這個高額的稅款。

小魚兒
于2022-05-25 21:04 發布 ??1574次瀏覽
- 送心意
紫藤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1、如果是臨時工,并且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作為工資支出列支。
2、如果沒有,需要到當地地稅局開具勞務費發票,計入勞務費
2022-05-25 21:04:36
你好;? ? ? 現在 是? 專門個人運輸的是按個人經營所得稅報的? ; 不是按勞務報酬哈? ?
2022-04-13 16:23:17
您好,勞務費超過500需要代開發票,不扣5000,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022-04-14 09:15:24
這個問題很簡單,你可以把這些人歸類為臨時工,并按照勞務報酬來支付他們,但是,不能把他們拿出來做稅收減免,因為臨時工月薪收入低于5000元,所以無法申請免征額。此外,如果薪酬仍然采用發票的形式,建議由受勞者自行交稅,以免公司可能面對的法律風險。
2023-03-21 13:25:53
你好;? ? 個人低于500元可以開收據來做賬的??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六條第(五)項規定,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另外,可參考**納稅服務中心2019年12月10日的答復:
經與相關科室核實:個人取得的經營所得分為三大類:
1.個人銷售貨物;
2.個人使用自己的車輛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
3.個人承包工程提供的建筑工程服務。
除此以外,個人從事的勞務均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以自有車輛提供運輸服務可以按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2-04-13 17: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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