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為某公司的董事長,2008年10月與某甲簽訂了一份¥100,000的供銷合同,2009年3月某甲去該公司吃藥貨款,但是該公司卻說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長只簽訂¥50,000以下的合同,因此王某月缺與某假簽訂的合同無效公司不承擔責任,請問王某月越權有假簽訂的合同有效嗎?說明原因。
答: 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在無公司授權時,無權代表公司對外訂立合同。除非構成表見代理,所簽訂的合同對公司不發生法律效力。
1.乙公司能否援引內部規定拒絕承認王某行為的效力?2.8月下旬乙公司不與甲公司簽訂合同,是否需要承擔責任?3.10月中旬甲公司是否有權要求乙公司必須簽訂合同?4.10月中旬,若甲公司被迫以高價另行購房,對于差價,如何處理?5.因王某的泄密,甲公司10萬元的損失,如何處理?
答: 具體的題目材料是什么呢?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6.甲公司股東陳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代表甲公司與自己的債權人趙某簽訂了擔保合同。趙某詢 問陳某是否需要征求其他股東意見時, 陳某表示法定代表人可自行決定該事務,趙某遂認可。根據公司法 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擔保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陳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擔保合同對公司發生效力B.趙某已盡到合理詢問的義務,擔保合同對公司發生效力C.趙某未盡到合理審查的義務,擔保合同對公司不發生效力D.陳某無權代表公司簽訂任何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對公司不發生效力
答: 您好,本題選C 趙某未盡到合理審查的義務,擔保合同對公司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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