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31日購買一臺機器設備,原價200萬元,預計使用10 線法攤銷無殘值稅法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稅法其他規定與企業保持一致,2021年12月 31日,公司計提了20萬元的減值準備,2021年12月31日該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為萬元 A.140 B.128
答: 2021年12月31日該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為=200-200*2/10=160
老師,請問提滿折舊不再計提的運輸設備的資產計稅基礎是為零嗎?因不再計提了不涉及稅金。但剛在填所得稅匯繳資產折舊,攤銷調整明細表,填完數據不能保存?提示累計折舊攤銷額只能小于等于資產計稅基礎?道理也通。但提滿折舊不提的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肯定為零了,還有一輛車是出售了,那資產計稅基礎肯定比原值小了?但累計折舊攤銷額包括已提滿折舊的運輸設備金額,請問老師我的資產計稅基礎應怎樣填?
答: 同學你好,這里的計稅基礎要填歷史成本哦。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匯算A105080固定資產中,資產計稅基礎和稅收折舊,攤銷額的數據從哪里取的?
答: 您好,電子賬的話可以查看累計折舊明細表填列,填的就是2019年整年計提的累計折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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