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廠丙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1)向某酒專賣店銷售糧食白酒20噸,開具普通發票,取得含稅收入400萬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費20萬元,包裝物租金15萬元。(2)提供30萬元的原材料委托丙企業加工散裝藥酒2200公斤,收回時向乙企業支付不含稅加工費6萬元,丙乙企業代收代繳消費稅,白酒稅率為20%,(單位稅額0.5元/斤)其他酒的稅率為1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請計算(1)計算該酒廠向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納消費稅?(2)計算丙企業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學堂用戶ydk4u8
于2022-06-24 13:35 發布 ??1066次瀏覽
-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2022-06-24 13:36
)計算該酒廠向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納消費稅?
435/1.13*0.2+20*2000*0.5/10000=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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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1應交消費稅的計算是
(300+25+20)/1.13*0.2+15*2000*0.5/10000=62.56
2022-04-19 16:25:03
)計算該酒廠向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納消費稅?
435/1.13*0.2+20*2000*0.5/10000=78.99
2022-06-24 13:36:33
收到普通發票價稅合計做賬,開普通發票正常確認收入
2022-05-05 10:03:34
您好同學,答案C,該酒廠本月應繳納消費稅=[300000%2B(20000%2B23400)/(1%2B13%)]×20%%2B3×1000×2×0.5=70681.42(元)
2024-07-11 10:20:55
C 該酒廠本月應繳納消費稅=[300000%2B(20000%2B23400)/(1%2B13%)]×20%%2B3×1000×2×0.5=70681.42(元)。
2024-04-19 17: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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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解答
2022-06-24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