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業確認收入是按照報關單上的金額還是收匯金額確認?

小魚兒
于2022-07-14 17:34 發布 ??1476次瀏覽
- 送心意
王超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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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以出口報關單確認收入
2022-07-14 17:37:19
你好,你們這個需要開發票嗎?你最好按照開發票的來。一般是當月出口,當月開發票,當月確認收入。
2023-07-06 11:24:25
您好,是按報關單上的FOB金額*匯率的金額來確認收入
2019-10-22 21:03:08
同學你好
對于出口退稅貿易企業,收入確認的時間不是單純按照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所屬月份來確定,而是以出口并按會計規定做銷售的時間為準。
根據相關規定,出口企業應在出口并按會計規定做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即確認收入。具體來說,自營出口應以確認已報關、取得運輸單據或已經向銀行交單作為確認銷售收入實現的時間;委托出口的,宜以確認已報關、取得委托出口相關單據或已經向銀行交單作為確認銷售收入實現的時間。如果企業是先收匯后發貨的,則以確認發貨時間作為收入實現時間。
同時需注意,《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本準則已修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條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另外,關于匯率的選擇,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 1 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確定后 1 年內不得變更。需注意的是,若當月 1 日是節假日或公休日,可以用上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人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為據(也有稅局規定以下一個工作日匯率為準的)。
2024-07-02 11:07:52
你哈,同學
外貿企業確認收入的金額是報關單上的金額
收匯,到基本戶的,差異計入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2024-04-16 0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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