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 建筑施工企業,本年度沒有施工項目,處于停工狀態。 1.機械設備是否計提折舊? 2.如果計提,折舊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相關依據是什么?

若水
于2022-08-30 16:53 發布 ??1227次瀏覽
- 送心意
郭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2022-08-30 16:56
1折舊
2管理費用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二)的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不得提取折舊: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資產;
3、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按照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資產;
7、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
8、財政部規定的其他不得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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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折舊
2管理費用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二)的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不得提取折舊: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資產;
3、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按照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資產;
7、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
8、財政部規定的其他不得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
2022-08-30 16:56:43
你好,這個模版可以重復使用的嗎
2020-01-14 18:26:54
你好。是的哦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祝你生活愉快
2019-01-08 18:47:49
你好; 是的。新準則就有這個合同履約成本的; 你用工程施工; 說明你沒有用新準則而已; 都是核算成本的??
2022-07-07 14:13:57
建筑施工企業歸集成本時,兩種科目都可以用,但適用的會計準則不同:
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 15 號 —— 建造合同》(舊準則),用 “工程施工” 科目歸集成本;
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 —— 收入》(新收入準則,2021 年起全面實施),則需用 “合同履約成本 —— 工程施工” 科目。
現在企業一般都執行新收入準則,所以常用 “合同履約成本 —— 工程施工”,但舊準則下的 “工程施工” 也不算錯誤(需和企業采用的準則匹配)。
2025-12-27 1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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