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現在收到稅務局協查通知,2014年有供應商走逃,現在要我們稅額轉出 ,成本轉出,我們2016年搬到其他城市,之前已經清算完成注銷,請問他們要求是否合理,我們應該怎么操作?
答: 現在稅務都這樣要求,這屬于合理的。
19年給我們供貨的材料商因為21年進項問題跟稅務局有異議,稅務局把19年的發票也認定為走逃發票,現在我們這邊的稅務局要求我們進項轉出補稅,但是供貨商并沒有走逃,只是他和稅務局還沒處理完,這種我們應該怎么辦
答: 供貨商已經給我們出了證明說明了原因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稅局通知我們的上游供應商沒交稅走逃認定非正常戶,要求 我公司對應此供應商已抵扣的進項要轉出,老師請問具體應該怎么操作啊
答: 賬上做進項轉出,同時增值稅申報表附表2,做進項轉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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