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每年4月和10月要申報的土地使用增值稅,在三月需要計提嗎
答: 老師:是的,4月和10月申報的土地使用增值稅,一般會在三月份就要做好計提準備了。根據《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營改增相關稅務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稅發[2018]31號)的規定,對于在4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產生的土地使用稅,需要在3月31日前進行計提繳納。同時,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繳納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財稅〔2018〕41號),對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產生的土地使用稅,也需要在12月31日前進行計提繳納。
老師,每年4月和10月要申報的土地使用增值稅,在三月需要計提嗎
答: 你好?在三月需要計提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你好.請問在2023年12月申報2023年當年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需要在11月做賬時提前計提嗎?
答: 你好,如果是全年的話,這個應該在12月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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