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教下如果是21年租車費可以在1月份作賬的,還是說在21年計提到 1月拿發票直接貼21年的憑證后面的呢
答: 應該在1月份作賬,因為租車費屬于支出,應當按照期間性支出的原則,按月作賬。同時,1月份拿發票,用于作證,應當貼在21年的憑證上。此外,還有一個原則是,對期間性支出不得采用跨月抵銷的辦法。也就是說,要按月抵銷,不能跨月抵銷,目的是為了防止通過跨月抵銷而造成會計記賬上的不清。
老師?我想青教一下,21年12月開的發票可以做在22年的1月份不?還是21年的發票必須全部做在21年12月
答: 您好,最好做到2021年里面比較好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21年12月成為一般納稅人,21年全年的水電費發票在22年1月份收到專票,賬務處理是做到22年1月呢還是做到12月份
答: 你好!那就按發票日期做在22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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