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2019年4月5日從證券市場購入C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發行的3年期債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該債券面值總額為500 000元,票面利率為3%,每半年計息一次,在每年1月5日和7月5日付息,支付該批債券的買價為400000元,另外又支付相關交易費用1000元,2019年6月30日該批債券價格為350 000元(不含利息),2019年7月5日A公司收到該批債券1月至6月的利息7 500元。2019年12月31日該債券價格為480 000元(不含利息),2020年1月10日A公司出售該批債券的一半,出售價格為250 000元(其中包含應收利息)。
答: 同學你好,什么問題呢
交易性金融資產中,每半年付息一次用<交易性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宣告發放現金股利用<應收股利>,我這樣理解對嗎?
答: 您好 這樣理解正確的哈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債券劃分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15,收到利息30,為什么投資收益是 “正15”,收到利息會計分錄不是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利息 嗎 為什么要沖交易費用的-15
答: 您好,這個的話? 是這樣的,因為我們這個是屬于正常的收益,不是沖的交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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