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受害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0年但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的三年跟六個月是否包含在二十年內還是二十年外
答: 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受害人對侵權行為提起仲裁或者提起訴訟應當在觸發損害事件之日起三年內,而觸發損害事件之日指的是受害人確定該侵權行為已發生的時間,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受害人有權利在發現侵權行為之日起一年內提起訴訟。因此,受害人對侵權行為提起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其中,三年和六個月是包含在二十年內的。
仲裁受害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0年但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的三年跟六個月是否包含在二十年內還是二十年外
答: 你好,包含在二十年內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現在購進的固定資產分兩年抵扣是指第一個計提,第二個月就抵扣百分之六十還是一年的每個月抵扣?第二年的百分之四十是第十三個月一次抵扣還是第二年每月抵扣?
答: 你好,是第一年的第一個月抵扣60%,第十三個月一次抵扣40%的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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