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我們的公司注冊資本是認繳的沒有實繳,但是也沒有到章程上面規定的實繳時間呢,去年貸款的發生的利息是不是不能所得稅前扣除了?但是我做匯算清繳時沒有調增
答: 你好,沒有實繳的出資,借款利息是不能稅前扣除,需要做納稅調增處理才是的?
有這個政策嗎,如果注冊資本沒有到位,貸款的貸款利息不能所得稅前扣除?
答: 是的,有那個政策的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如果企業的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那么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中,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這部分不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意味著,當企業的注冊資本未能按時到位時,與該部分資本金額相對應的貸款利息將無法從稅前利潤中扣除?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甲公司為一家居民企業,本年按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從其關聯方借款 7 200萬元,發生借款利息 540 萬元。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2 300 萬元。甲公司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 2:1。要求,計算甲公司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利息金額。
答: 同學你好,借款利息=540/7200=7.5%,可以扣除的利息金額=2300*2*7.5%=3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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