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有待售的賬面與可收回金額也是孰低嗎?
答: 同學,你好 對于不滿足持有待售條件的資產,在從持有待售類別中移除時,需要按照: (1)假定從未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繼續折舊攤銷至移除時的賬面價值; (2)可收回金額; 這二者孰低進行計量,產生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通過資產減值科目進行會計處理。
“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按照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孰低進行計量”這句話和“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按照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減去出售費用后的凈額孰低進行計量”不是一個意思嗎?
答: 這個可回收金額,他的確定是看公允價值減去出售費用。或者是未來現金流量,看一下這兩個金額,哪個金額大,就是可回收金額。所以說還是有差異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存貨期末賬面價值與可變現凈值,孰高孰低,以哪個為期末的賬面價值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期末的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高孰低,以哪個為期末賬面價值還有別的涉及到對畢,孰高孰低,哪個為期末賬面價
答: 存貨期末賬面余額與可變現凈值,那個低,就以哪個為期末的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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