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宣傳用的酒產生的費用,可以走業務宣傳費嗎?
答: 你好。可以的
單位采購了很多煙酒,我們打算委托外面的單位進行包裝貼上我們單位的單位名稱一些商標圖案,是讓采購煙酒的單位直接把發票開具給委托加工單位,然后按照打包的方式開具禮品的發票給我們單位 作為業務宣傳費用更好些嗎? 還是我們采購煙酒 開給我煙酒發票給我們 委托單位再開具委托加工的費用給我我們單位更加合適?主要從稅務角度考慮?
答: 你好,開給我煙酒發票給我們 委托單位再開具委托加工的費用給我我們單位更加合適,這樣不占用單位廣告宣傳地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廣告及業務宣傳費核算范圍如何規定,相關的依據?
答: 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可實行合并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家財政、稅收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都是為了達到促銷之目的而支付的費用,既有共同屬性也有區別,由于現行稅法對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實行合并扣除,企業無論是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通過廣告公司發布廣告,還是通過各類印刷、制作單位制作如購物袋、遮陽傘、各類紀念品等印有企業標志的宣傳物品,所支付的費用均可合并在規定比例內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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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晴 追問
2018-01-24 16:14
朱老師 解答
2018-01-24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