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6年7月購進一批燃料,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稅額為50 000元。甲公司將該批燃料同時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和免征增值稅項目,增值稅應稅項目實現含增值稅銷售額1200 000元,免征增值稅項目實現銷售額800 000元,且甲公司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請計算甲公司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答: 同學你好 請計算甲公司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50000*800000/(800000加1200000/(1加13%))
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按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12×100/(1130/1.13+100)=1.09(萬元),應納稅額=1130/1.13×13%-(12-1.09)=119.09(萬元)。這個(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是不是寫錯了?只要乘以免征的?
答: 你好,沒有寫錯啊 因為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和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都不能抵扣,所以都需要計算啊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答: 你好,你的疑問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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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解答
2023-10-06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