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無形資產時,分錄是否應該這么寫?借:銀行存款(出售價款+增值稅)、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購買時所支付的價款-折舊額-資產減值損失)、應交稅費(銷項稅)、資產處置損益【其實我最想問的是在處置之前已經計提過減值損失,在處置時應該不需要再在分錄中處理了吧?】

善于傾聽的玉米
于2023-11-28 20:27 發布 ??545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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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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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您好,資產處置損失和資產減值損失不一樣,資產減值損失時持有的過程中發生減值所用到的科目,而資產處置損失時最后處置時需要用到的,其對應的會計科目是“資產處置損益”,
2015年12月1日,
借:無形資產? 300
? 貸:銀行存款? 300
無形資產使用年限10年=10*12=120個月,2015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總共使用4*12%2B1=49(個月)
2015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累計攤銷=(300/120)*49=122.5(萬元)
計提減值前的賬面價值=300-122.5=177.5(萬元),所以A選項正確,
2019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計提減值=177.5-142=35.5(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35.5
?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35.5
2019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剩余使用月份=120-49=71(個月)
所以2020年無形資產計提攤銷=(142/71)*12=24(萬元),所以B選項正確,
2020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計提減值前的賬面價值=142-24=118(萬元),可回收金額129.8萬元,所以未發生減值,
無形資產剩余使用月份=71-12=59(個月),
2021年無形資產計提攤銷=(118/59)*3=6(萬元),
2021年3月31日,無形資產賬面價值=118-6=112(萬元),所以C選項正確,
2021年4月1日,
借:銀行存款? ?106? ?(100%2B6)
? ? 累計攤銷? ?152.5? (122.5%2B24%2B6)
? ?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35.5
? ? 資產處置損益? 12
? 貸:無形資產? 300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
所以,資產處置損益借方發生額12萬元,表示處置無形資產發生資產減值損失12萬元,D選項正確
您之前的分錄有一個地方不正確,借方銀行存款是售價100萬加上增值稅6萬,等于106萬元,它的題目原話是“售價100萬元,增值稅6萬元,收存銀行”,表示銀行存款是價稅合計106,而不僅僅是100
? ? ? ? ??
2022-04-07 17:22:05
您好
借:銀行存款
借:累計攤銷
借: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資產處置損益(可能會在借方)
2023-11-28 20:28:33
你好,律師費計入成本核算的
2021-03-29 14:40:57
你好,是的。
無形資產是這樣做購進,攤銷分錄的?
2022-01-14 09:39:38
你好
是的,核銷當月不需要再計提攤銷
2023-05-25 0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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