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結120天的,貨已送對方要求先開票,安開票日期付款,合理嗎?
答: 你好,在銷售合同中,買賣雙方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行事,只要雙方都認可且有簽字蓋章,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可以先開票再付款也可以先付款再開票
2021年12月份付款,但是開票日期是不是2022年1月份,已經收到票,現在結2021年12月份的賬,這張發票可以做到12月的成本里面嗎
答: 同學你好,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如果這個成本是發生在十二月份的話,可以做過去。如果是先付款,但是業務在1月份發生的話,就不可以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我比如打印申報2月份納稅的開票日期選擇2月份,稅款所屬期選擇3月1號到15號嗎 還是2月份申報的是1月份的稅 所屬期是2月1號-2月15號
答: 2月份申報的是1月份的稅 所屬期是2月1號-2月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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