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咨詢個問題,2022年有個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 2021年發布的有個政策,延續用到2027年12月31日,企業在2021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這兩個政策除了有什么區別么,后面這個政策不是算是覆蓋了前面的這個政策么?

旺旺
于2024-03-20 14:27 發布 ??749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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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3-20 14:31
第一個政策是針對2022年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可以享受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這一政策主要是為了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在特定時間段內加大設備、器具的更新投入,從而進一步推動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
第二個政策則是從2021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面向所有企業,規定在此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只要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就可以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這一政策的覆蓋范圍更廣,旨在鼓勵所有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對設備、器具進行更新換代,以提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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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政策是針對2022年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可以享受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這一政策主要是為了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在特定時間段內加大設備、器具的更新投入,從而進一步推動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
第二個政策則是從2021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面向所有企業,規定在此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只要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就可以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這一政策的覆蓋范圍更廣,旨在鼓勵所有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對設備、器具進行更新換代,以提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競爭力。
2024-03-20 14:31:47
這里15%的稅率沒有低于法定稅率50%以上
2024-09-09 16:11:56
https://lvshi.sogou.com/article/detail/8SYX9GNODXQC.html
看看這里對你有幫助
2022-01-12 10:01:31
100*15%,企業所得稅是這么算的。
2024-06-25 09:49:17
優惠金額填列到減免所得稅明細表里面
2019-03-26 15: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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