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你好,我們是2023的新高企,依據稅務優惠政策,享受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但是現在稅務局讓我們自查加計扣除的費用是不是合理?說只有我們證明我們的項目是新工藝新技術才能進行加計扣除,需要我們出具(查新)證明,否則一概不能加計,他這種要求合理嗎?我的高企是經過國家認可的,我多報的項目也是通過的,他現在這樣要求我如何應對
答: 你好,是的,是合理的,那您覺得您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標準?
老師好,財稅〔2015〕119 號文件規定,不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在實操中,手機類產品,是否能理解為第一代產品之前的能列入加計扣除,后面的就不行了。比如:國內的小米1生產前的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小米2以及之后的小米3、小米4.....發生的研發費用就不能加計扣除了。您看我的理解對嗎,謝謝您!
答: 我覺得你理解的是對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高新技術企業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中: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制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1、其中的75%和100%是指什么意思?2、加計扣除的基數是什么?謝謝老師!
答: 您好: 這是與無形資產有關的。比如,咱們企業自行研發一項無形資產,投入100費用,全部資本化,這樣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就是100,假設全部攤銷,會計有100攤銷金額,而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還讓多扣100的75%,就是75. 如果投入100,沒有形成無形資產,全部費用化,會計讓入相關費用是100,同樣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再多扣75. 100%,同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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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樹 追問
2024-04-11 19:00
親情樹 追問
2024-04-11 19:22
小林老師 解答
2024-04-11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