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能幫我概括一下外購和自產的視同銷售嗎?我總是搞混

心靈美的檸檬
于2024-05-08 10:16 發布 ??603次瀏覽
- 送心意
謝謝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4-05-08 10:19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簡單來記,用于內部的,不包括購進的貨物,用于外部的,包括外部購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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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簡單來記,用于內部的,不包括購進的貨物,用于外部的,包括外部購進的
2024-05-08 10:19:39
同學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都不屬于視同銷售
2022-04-21 11:58:04
外購的發福利不需要視同銷售,其他的都需要
自產自銷的,所有的都需要視同銷售。
2024-05-16 12:34:10
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營改增后本條款自動廢止);
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022-05-25 17:50:01
外購的貨物已經用于“消費”,該貨物已經進行過流通,且已是流轉環節的最末端,故不再視同銷售,而要將其購進時產生的進項稅額轉出,不能進行抵扣,因為用于與生產無關的支出。自產的貨物用于同樣的用途則不同,因為自產的貨物還未進行過流通,此時要視同銷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020-03-25 22: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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