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10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不可撤銷合同,甲公司于2×19年1月銷售A商品給乙公司,合同價格為400萬元,如甲公司單方面撤銷合同,應支付違約金為150萬元。至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購入A商品,但是市場價格大幅度上升,甲公司預計購買A商品成本總額為500萬元,該事項對甲公司2×18年利潤總額的影響金額為(?。┤f元。 A. 0 B. -300 C. -100 D. -200
何 先生。
于2024-05-10 19:47 發布 ??752次瀏覽
- 送心意
微微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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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甲公司應根據執行合同損失100萬元(400-500)與不執行合同支付違約金150萬元兩者中的較低者,選擇執行合同,確認預計負債100萬元,同時計入主營業成本
2024-05-10 19:47:49
您好, 該重組計劃對甲公司2×22年度的利潤總額的影響為-470萬元
2023-01-14 20:06:24
可以這樣開,對方認可就行
2023-04-01 14:48:23
學員你好,如果第二個題違約金已經超過了LPR的4倍,那么就不可以同時主張
2022-09-01 09:07:50
學員你好
優先受償的金額不包括利息賠償金違約金,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不包括利息。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保護范圍有法律的明確界定,根據國務院相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承包人對超過期限而未得到支付的相應建設工程價款衍生的部分項目的優先權不予支持,包括利息在內,還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結算以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為準;數份合同均無效則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準。
2022-08-28 14: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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