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設計部寇云石報銷到北京學習的費用(12 月 2 日至 5 日,往返北京機票 2 張,450元/張;住宿發票 1 張,1 500 元;伙食補助 80 元/天,交通補助 50 元/ 天。)
答: 您好,這個是需要分錄嗎還是
老師, 審計的交通費住宿費, 報銷了2000元, 做在審計費還是交通費里?發票是交通費發票。
答: 做在交通費,不能計入審計費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員工出差,交通工具是坐火車,差旅中的住宿費也偏僻沒有發票,已加油票替票,可以嗎?可是我覺得存在邏輯上不通,因為沒有使用車輛,也沒有租車
答: 您好 那您可以用補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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