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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與業主簽訂合同,合同中約定由分公司開票收款,后項目又外包,是分公司直接跟外包單位簽訂的合同,外包單位給分公司開票,分公司付款給外包單位,請問這樣合理嗎
想問問我在同一地區開了一家總公司,然后再同一地區其他同屬一個市的,地區開始了分公司(非獨立核算),那我的分公司不需要申報財務報表和企業所得稅,總公司怎樣合并分公司數據上報?
老師,總公司和分公司異地,總公司的業務和分公司的業務相同,但是分公司區域的所有經營收入因為合同都是跟總公司簽訂的,所以全部打給總公司,總公司收到收入可以將從分公司區域取得的收入按比例分攤給分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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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兒吹 追問
2024-05-30 10:15
郭老師 解答
2024-05-30 10:16
風兒吹 追問
2024-05-30 10:16
郭老師 解答
2024-05-30 10:16
風兒吹 追問
2024-05-30 10:20
郭老師 解答
2024-05-30 10:21
風兒吹 追問
2024-05-30 10:23
郭老師 解答
2024-05-30 10:23
郭老師 解答
2024-05-30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