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公司2021年4月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為8000萬股每股市價15元。公司現有12000萬元的留存收益可供分配,現有以下兩種方案可供選擇:一是發放現金股利12000萬元,每股股利1.5元(12000 \div 8000) ;二是發放股票股利,每10股發放1股,股票面值1元,共800萬股,除權價約等于每股13.64元[15/ (1+0.1) ]。在作出股利發放之日,股東的持股期限已達10個月。要求:請從個人所得稅角度分析比較二個方案

賢惠的橘子
于2024-06-14 09:00 發布 ??399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6-14 09:05
從個人所得稅角度分析,兩種方案的主要區別在于:
現金股利:個人股東獲得現金股利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國稅法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這個方案中,股東的持股期限已達10個月,所以應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股票股利:個人股東獲得股票股利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股票股利會增加股東的持股數量,從而增加未來出售股票時的潛在納稅義務。
綜上所述,從個人所得稅角度來看,現金股利方案會在當前產生納稅義務,而股票股利方案則會在未來出售股票時產生納稅義務。具體選擇哪種方案,需要股東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投資目標和稅務規劃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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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個人所得稅角度分析,兩種方案的主要區別在于:
現金股利:個人股東獲得現金股利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國稅法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這個方案中,股東的持股期限已達10個月,所以應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股票股利:個人股東獲得股票股利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股票股利會增加股東的持股數量,從而增加未來出售股票時的潛在納稅義務。
綜上所述,從個人所得稅角度來看,現金股利方案會在當前產生納稅義務,而股票股利方案則會在未來出售股票時產生納稅義務。具體選擇哪種方案,需要股東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投資目標和稅務規劃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
2024-06-14 09:05:07
同學你好
這個沒有辦法少交稅
2022-04-06 09:20:25
你好: 同員工一樣在金稅三期報個人所得稅。
2017-04-11 16:19:08
你好,平價轉讓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2020-06-29 11:12:06
如果沒人發工資的話,可以先按照法人的零申報來申報。
2022-04-12 18: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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