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
為1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在本題中,訴訟時效期間為2007年3月27日-2008年3月27日。
為1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在本題中,訴訟時效期間為2007年3月27日-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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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草莓熊??:應是一年,做成2年了
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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