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甲公司已經收取合同價款,但是客戶尚未要求發貨,客戶已擁有紅木家具的法定所有權并且對其進行了驗收,雖然紅木家具實物尚由甲公司持有,但是其滿足在“售后代管商品”的安排下客戶取得商品控制權的條件,紅木家具的控制權也已經轉移給了客戶。因此甲公司應當確認銷售紅木家具的收入。除此之外,甲公司還為客戶提供了倉儲保管服務,該服務與紅木家具可明確區分,構成單項履約義務。紅木家具的交易價格=100×100/(100+0.6)≈99.40(萬元);倉儲保管服務的交易價格=100×0.6/(100+0.6)≈0.60(萬元);甲公司2022年應確認收入的金額=99.40+0.60×3/6=9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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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曦:加油加油加油
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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