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1)任免國有獨資企業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經理人員;(2)任免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和監事;
控股:(1)向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股東會、股東大會提出董事、監事人選。國家出資企業中應當由職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監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控股:(1)向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股東會、股東大會提出董事、監事人選。國家出資企業中應當由職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監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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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獨資:董監高控股/參股:提出董和監
19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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