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房產證的房產是否繳納房產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不論是否取得房產證,若屬于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則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由此可知,是否辦理房產證并不是應否繳納房產稅的必要前提,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就應按有關規定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如何計算?
1、房產稅的稅率
按照規定,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從價計征.實行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
2、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有兩種:一是房產的計稅余值,二是房產租金收入.
(1)房產的計稅余值
按稅法規定,對于企業自用房產,應以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
所謂房產的計稅余值,是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自然損耗等因素后的余額.
這里所說的房產原值,是指企業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在"固定資產"賬簿中記載的房屋的原價.
凡是在企業"固定資產"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均以房屋原價扣除一定比例后作為房產的計稅余值.按照規定,企業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產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規定,對于企業出租的房產,應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租金收入是指企業出租房產所得到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于以勞務或其它形式作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當根據當地同類房產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按規定計征房產稅.
3、房產稅的計算方法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計征的,如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12.
未取得房產證的房產是否繳納房產稅?通過上文小編老師匯總的相關介紹資料,我們都清楚房屋房產稅的繳納主要是和房屋的使用途徑有關系的,和是否取得房產證沒有直接關系的,這些相信學員們在上文中都以詳細的介紹.在這里還有很多相關的資料可以免費學習的,希望對你們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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