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 第十一條、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07月21日 780
- 根據吉林2017年初級會計成績查詢及成績合格人員審核發證通知獲悉,吉林初級會計考試報考資格審核從6月26日開始辦理,9月8日結束,請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辦理報考資格審核手續。07月05日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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