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暫估與本月金額不一致該怎么入賬?
答: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因此,上月暫估與本月金額不一致的情況,可以這樣做: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其中“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價值就是暫估的約數,期末先通過這個分錄與倉庫的進銷存記錄核對,在下月初,就要做相反分錄把這筆暫估數沖銷掉:
借:應付賬款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看完了上述小編解析的文章,對于上月暫估與本月金額不一致的情況,您現在知道如何處理了嗎?如果對此您還有什么疑問的話,可以詢問會計學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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