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給分公司員工補貼如何做分錄呢?
答:小編認為,對于總公司給分公司員工補貼,可以這樣做會計分錄:
總公司撥入的各款項應先記入“其他應付款”(在總公司方則反映為“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以外發生的應付、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收取的包裝物押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其他應付、暫收款項等。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 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同時確認本分公司應確認的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存或現金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整理分析,對于對于總公司給分公司員工補貼的會計分錄,您是否贊同呢?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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